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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泰和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缓审批程序 |
| 副标题: 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7-31 |
一、减免税管理
(一)纳税人根据不同种类的减免税向所在地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,填写不同减免税申报审批表:
⑴内资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⑵生产性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⑶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⑷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⑸减免所得税期满后的企业再申请减免税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⑹地方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;
⑺申报经营收入情况。
(二)基层分局、所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后,对照法规及登记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,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纳税人;符合规定条件的上报县局税政股。
(三)县局税政股收到基层分局、所上报的减免税资料,派员到企业审核,并将审核情况和减免税资料按照管理权限上报审批。
(四)纳税人接收批件,期满自动恢复纳税。
二、延期纳税管理
(一)纳税人向所在地地税机关提出延期纳税申报,填写延期纳税申请审批表。
(二)基层分局、所审核延期纳税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后,报县局征管股。
(三)县局征管股按照延期纳税审批管理权限的规定,逐级上报审批。
(四)基层分局、所收到批件后,通知纳税人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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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税录入:thjuan 责任编辑:thjuan 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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